1.清洗:
溶剂和乳化液用于清洁钢外表以除去油,油脂,灰尘,平滑剂和相似的有机物,但不能除去钢外表的铁锈,水垢,焊剂等,因而仅用于作为防腐生产中的辅佐办法。
2.东西除锈:
首先,用诸如钢丝刷之类的东西对钢外表进行抛光,以去除松懈的或凸起的水垢,铁锈,焊渣等。手动东西的除锈才能能够到达Sa2级,而电动东西的除锈才能能够到达Sa3级。假如钢外表上附着有很强的氧化铁垢,则东西的除锈效果将不抱负,并且无法到达防腐蚀结构所需的锚固深度。
3.酸洗:
一般选用化学和电解办法进行酸洗处理,管道的防腐仅化学酸洗,能够铲除氧化皮,铁锈,旧涂层,有时除锈后可用作喷砂处理。化学清洁当然能够使外观具有不可避免的清洁度和粗糙度,但其锚固图案较浅且简单造成污染。
4.喷(抛)丸除锈:
利用大功率电机进行喷雾(抛光)除锈,以驱动喷雾(投掷)叶片高速旋转,从而能够喷射(投掷)钢砂,钢丸,金属丝和矿藏等研磨剂在离心力的效果下在钢管的外表上。不只能够彻底消除铁锈,氧化物和尘垢,并且在磨料的冲击和摩擦效果下,钢管还能够到达所需的平均粗糙度。
喷涂(抛光)并去除锈蚀后,不只能够扩展管外外表的物理吸附效果,并且能够增强防腐层与管外外表之间的机械粘合效果。因而,喷雾(抛光)除锈是管道除锈的抱负办法。通常,喷丸除砂主要用于管道的内部和外部处理,喷丸除砂主要用于管道的外表处理。
焊接钢管外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。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: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;一般项目中的实测(允许偏差)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%,且超差点的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.5倍范围内;焊接钢管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,试块、试件检验合格;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、正确;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。
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:焊接钢管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全部合格;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、正确;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检测资料应齐全、正确。
分部(子分部)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:分部(子分部)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;质量控制资料完整;分部(子分部)工程中,地基基础处理、桩基础检测、混凝土强度、混凝土抗渗、管道接口连接、管道位置及高程、金属管道防腐层、水压试验、严密性试验、管道设备安装调试、阴极保护安装测试、回填压实等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68-2008的有关规定;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。